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語文與創作學系辦理「廣義修辭及語文教學研討會-語文教學觀課評課活動」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107 年 11 月 27 日北教大語字第 1070850036 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討會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時間: 107 年 12 月 5 日(星期三), 13 時 30 分至 17 時。
(二)地點:桃園市立大溪高級中等學校(勤學樓 5 樓演藝廳)。
(三)全程參與研習者,核發研習時數 3 小時(請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研習代碼: 2508902 )。
三、本局同意參加旨揭研討會教師,於課務自理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
四、檢附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原函及旨揭研討會活動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