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 103 學年度國民小學師資培用聯盟藝術與人文領域教學中心辦理「教學演示競賽活動」第二次徵稿及延後競賽時間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4 年 5 月 4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40057913A 號函辦理。
二、旨揭競賽分教師組、師資生及實習生 3 組,經主辦單位表示,審酌教師組已有稿件,為求公正、公平、公開,不再進行徵選;師資生及實習生組未有參選稿件,進行第二次徵件,截止日期為 104 年 5 月 26 日(星期二); 3 組初賽公布日期延至 6 月 5 日(星期五),決選日期延至為 6 月 13 日(星期六)。
三、檢附第二波教案演示簡章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