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司法改革,加強與各級學校教師合作,活化公民與法律課程教案,法官學院訂於 108 年 1 月 28 日至 30 日舉辦「108 年第 1 期中學教師法律教育研習營(初階)」,請轉知所屬教師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法官學院 107 年 12 月 22 日官院教和字第 1070002448 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營之參加名額,合計 160 人,以未曾參加 106 、 107 年「法治種籽的奇幻旅程中學教師法律教育研習營」之各國中、高中職學校教師為限。如曾參加過任一期(包括初階或進階課程)中學教師法律教育研習營者,請勿報名參加。
三、研習地點在法官學院(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 103 號) 3 樓國際會議廳,該院並提供基隆、臺北及新北市以外地區學校研習人員住宿。凡參加研習營之教師於研習期滿後,該院將依上課時數核予學習時數認證,並上傳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四、報名時間訂於 108 年 1 月 3 日 12 時 30 分至 1 月 9 日 12 時 30 分(額滿為止),請欲報名參加者,逕至司法院網站報名(網址: http ://http://www.judicial.gov.tw/)。為利後續遞補作業,並開放備取人員 30 人。
五、檢附課程表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