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 108 年「全民國防南沙研習營」活動報名簡章(如附件),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 107 年 12 月 20 日臺教學(六)字第 1070222214 號函辦理。
二、為強化青年學子認識與支持國家南海政策,深耕國土主權意識,擴大全民國防教育成效,國防部訂於 108 年 4 至 7 月份期間區分 4 梯次搭乘軍艦前往太平島實施旨揭研習活動,全程共計 9 日,援例開放各縣市實際從事全民國防教課程之國中小學教師參加第 4 梯次研習營隊活動,以強化全民國防之基本概念及知能。
三、相關資格及報名作業說明如下:
(一)參加教師資格:由本局遴選推薦所轄(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實際從事全民國防教育課程之國中、小學教師各 1 至 2 員(合計不得超過 4 員,採以不連續參加為原則)。報名參加人員須將相關佐證資料報局以利報部複審。
(二)報名時間:自即起至 108 年 1 月 18 日(星期五)止,免備文向本局承辦人報名。
四、活動報名簡章及相關報名表格,請逕至國防部政戰資訊服務網或全民國防教育網下載(網址: http://gpwd.mnd.gov.tw ; http:// aode.mnd.gov.tw )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