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童軍會 108 年 1 月 14 日 108 桃童理字第 108004 號函辦理。
二、本案活動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訓練時間:
1、第 1 階段: 108 年 2 月 16 日(星期六)至 2 月 17 日(星期日)。
2、第 2 階段: 108 年 2 月 28 日(星期四)至 3 月 3 日(星期日)。
(二)訓練地點:石門營地。
(三)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 36 小時。
三、工作人員及參與人員於課務自理暨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各校核予差假以公(差)假登記辦理,並得於一年內擇日核實補休。
四、活動計畫、日程表及報名表請逕至本局最新消息( http://www.tyc.edu.tw/home.jsp?id=6&parentpath=0,5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