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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研習進修 | 2019-02-25 | 點閱數: 354

桃園市「107 學年度專業回饋人才初階培訓研習實施計畫」第 2 學期辦理場次相關資訊ㄧ案,請鼓勵貴校教師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 107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暨本局 107 年 10 月 25 日桃教小字第 1070089134 號函續辦。
二、本計畫為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之公開授課與專業回饋措施,使教師具備公開授課與觀課之基本知能,並聚焦以學生為中心的專業課堂實踐。
三、旨揭研習時間每場次自當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假西門國小辦理,各場次辦理日期如下:
(一)國中小: 108 年 3 月 16 日(星期六)、 108 年 4 月 13 日(星期六)及 108 年 5 月 29 日(星期三),計 3 場次。
(二)高中職:於 108 年 4 月 27 日(星期六)辦理,計 1 場次。
四、參加對象: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含未具合格教師證書之代理、代課、兼任教師或教學支援人員),每場次預計錄取 60 人。
五、參加研習者須先於「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 https://atepd.moe.gov.tw/)註冊帳號,並編輯任職學校,始得報名,請各校教師至「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報名登錄。
六、本研習須全程參與 6 小時,方能核予研習時數。各場次研習皆於當日上午 8 時 40 分開始報到,請準時出席避免影響講師授課。課程中凡有遲到、早退超過 15 分鐘及請假,則該課程即視為缺課,若欲取得研習證明則需進行補課。
七、相關注意事項詳如附件,本案倘有疑問,請逕洽教專中心助理江小姐(聯絡電話: 03-3342351 分機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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