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本府消防局「108 年度清明期間消防安全整備暨防火宣導執行計畫」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消防局 108 年 3 月 4 日桃消救字第 1080005611 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加強對學生宣導清明節防火安全,並轉告家長備水上山掃墓熄滅餘燼,預防林野火災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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