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委託國立交通大學辦理「105-108 年美感教育課程推廣計畫各區招募說明會」一案,請貴校及藝文輔導團派員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8 年 4 月 25 日臺教師(一)字第 1080060643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自 103 年起推動「美感教育中長程計畫:第一期五年計畫( 103 年至 107 年)」,推動中學教師組成共學社群,研討美感課程內涵與推廣策略;鼓勵教師實施美感教育課程;並進行美感課程觀課交流,特辦理北區、中區、南區、東區說明會,以達成下列目標:
(一)運用大學設計學院之創意設計教學經驗及資源,開創中等學校教育新視野,注入設計美感教育活力。
(二)培育各縣市中等學校設計美感教育種子教師,實驗發展設計美感教育課程教學示例,讓美感種子散布各校。
(三)建置各縣市中等學校設計美感教育種子學校,提供種子教師實踐設計美感教育課程之場域,讓美感種子在校園發芽茁壯。
(四)瞭解以「設計美感」為藝術領域課程核心主軸,在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實施的可行性及其成效,以作為未來實施美感教育課程之基礎。
三、活動對象:貴校(國民中學)「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之「視覺藝術」或(高級中學)「藝術領域」之「美術」或「藝術生活」科教師。
四、本案北區(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宜蘭縣、連江縣)活動時間與地點為 108 年 4 月 30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 30 分,假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北師美術館。
五、本局同意出席人員於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核予差假以公(差)假登記辦理,其相關講師費、美感計畫教師之交通費及代課鐘點費(僅基本鐘點)等,均由各區大學基地計畫經費項下支付。
六、若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核心規畫小組計畫助理蔡小姐,電話:(02)23145277 ,電子郵件:z0877@arch.nctu.edu.tw 。
七、檢附旨案北區實施計畫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