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 108 年 4 月 24 日台少盟字第 1080000017 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申請對象為年滿 12-19 歲,因家庭經濟問題而暫時離開學校之國、高中職中途輟學或中途離校或中途離校之虞之學生,為助其早日返校完成學業,特成立「青春不輟返校就學金計畫」,提供其返校期間所需之生活費及學雜費用。
三、本計畫將於民國 108 年 4 月 19 日至民國 108 年 5 月 31 日止開放申請,申請方式採郵件報名,申請附件資料於 5 月 31 日前繳交。詳細申請辦法請見活動網站: http://www.youthrights.org.tw/news/1185 。
四、活動洽詢窗口: 02-2369-5195 分機 14 林小姐,電子信箱: lcy9921@youthrights.org.tw 。
五、檢附原函影本及青春不輟返校就學金海報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