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南國中辦理「桃園市 108 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與特殊教育課程規劃增能研習(國中場)」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興南國中 108 年 5 月 14 日興國輔字第 1080003417 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班(含集中式特教班、分散式資源班及巡迴輔導班)每班務必派 1 名特教教師參加;倘報名額滿,以報名先後次序及每校至少 1 名教師參加為原則錄取。
三、旨揭實施計畫辦理資訊如下:
(一)時間: 108 年 7 月 2 日(星期二)上午 8 時 30 分至下午 4 時。
(二)地點:興南國中活動中心(桃園市中壢區育英路 55 號)。
(三)報名方式:請於 108 年 6 月 14 日(星期五)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研習報名-縣市特教研習-點選(桃園市)-學年(107 學年)-登錄單位(興南國中)報名。
(四)本案聯絡人:興南國中傅安娟主任,電話: 03-4629991-610 。
四、參與人員請貴校依教師請假規則等相關規定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並得於研習結束 1 年內在課務自理及不影響校務、教學原則下擇日補休,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 6 小時。
五、檢附旨揭研習計畫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