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以下簡稱住警器)為居家防火利器,可於火災發生初期有效發出警報示警,提醒住戶及時應變逃生,堪稱居家防火安全守護神,桃園市政府消防局表示,經統計桃園市住警器示警成功案例迄今累計達43件,對於降低住宅火災之人命傷亡及財產損失有莫大功效。
消防局表示,為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桃園市政府針對弱勢家戶補助設置住警器,於今(108)年加碼擴大編列2500萬元經費,共計採購住警器近10萬顆,補助本市符合消防法第6條第5項之住宅場所(含5層樓以下老舊社區〈如眷村〉及透天厝;依法應設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大樓除外)設置住警器,以1戶申請1次、1次補助1顆為限,目前第1批採購數量(700萬元,2萬7千餘顆)已全數配送至各消防分隊。符合上述條件之民眾,可透過以下方式申請:1.親臨(或電洽)住宅所在之轄區消防分隊登記或申請。2.由當地里辦公處協助造冊後向消防分隊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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