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04 學年度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新任團員遴選」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4 年 5 月 18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40055046 號函辦理。
二、有關中央輔導團(以下簡稱央團)教師遴選相關事項,詳如簡章,摘要如下:
(一)服務期間: 104 年 8 月 1 日至 105 年 7 月 31 日(104 學年度)。
(二)遴選資格:
1、教師應為國中小現職合格教師,並具備 5 年以上合格教師之教學服務年資,及具備 3 年以上本市國教輔導團兼任輔導員或 2 年以上專任輔導員資歷;具備特殊資歷(如 power 教師)或條件者,國教輔導團年資資格得酌予縮短。
2、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教育局、各學習領域(議題)輔導群及現任央團教師擇優推薦,由國教署公開遴選後聘任之。
(三)推薦方式:
1、受理推薦期間:即日起至 104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三)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