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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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進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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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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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
225
說明:
一、依據國立清華大學 108 年 10 月 14 日清南大師培字第 1089006740 號函辦理。
二、本案研習訊息如下:
(一)研習時間: 108 年 11 月 2 日(星期六)及 11 月 3 日(星期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10 分。
(二)研習地點: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行政大樓五樓第三會議室(新竹市南大路 521 號)。
(三)參加對象:國中及國小特教教師、普通班有特殊教育學生之教師及普通班教師,每場次約計 50 人。
三、本案參與教師研習期間之核假,由服務學校逕依「教師請 假規則」等相關規定,本權責卓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