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385
  • slider image 383
  • slider image 384
:::

關於龍興 關於龍興

行政團隊 行政團隊

教學團隊 教學團隊

龍興電子相簿 龍興電子相簿

程式作業繳交 程式作業繳交

龍興國中點點滴滴 龍興國中點點滴滴

:::
公告 資訊組 - 政令宣導 | 2019-11-21 | 點閱數: 217

主旨:函轉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檢送機場四周禁止施放有礙飛航安全物體(含空拍機及遙控無人機)範圍及限航區範圍圖資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交通局 108 年 11 月 18 日桃交運字第 1080056128 號函轉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108 年 11 月 15 日站務場字第 1085028997 號函辦理。
二、近期發生松山機場周邊發生施放煙火或疑似信號彈物品,影響航機起降事件。為使大眾更易瞭解該禁止及限制範圍,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已於網站公布依民用航空法第 34 條劃定公告之機場四周禁止施放有礙飛航安全物體範圍之各式圖檔,詳參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網站首頁/無人機專區/機場四周禁止施放有礙飛航安全物體。
三、請務必於施放有礙飛航安全物體前,確認施放地點是否合宜,避免後續非法施放行為,進而影響飛航安全及因違反民用航空法而受罰。
四、相關罰則一節,依據民用航空法第 34 條第 2 項暨同法第 118 條第 1 項第 4 款規定,未經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同意於民用航空法第 34 條劃定公告之機場四周禁止施放有礙飛航安全物體範圍內施放有礙飛航安全物體者,經查證屬實將處新臺幣 30 萬元以上 150 萬元以下罰鍰

:::

112教學正常化訪視專區 112教學正常化訪視專區

龍興創造力資優班專區 龍興創造力資優班專區

升學資訊專區 升學資訊專區

語文競賽專區 語文競賽專區

停課不停學專區 停課不停學專區

政令宣導問卷網 政令宣導問卷網

校內搜尋 校內搜尋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

龍興志工服務區 龍興志工服務區

空氣品質監測網 空氣品質監測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