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立桃園特殊教育學校 109 年 3 月 17 日桃資源字第 1090001937 號函辦理。
二、本案研習對象:本市公私立高中職學校至少各薦派 1 名以上教師參加;倘有餘額開放市內國高中階段特殊教育教師參加。
三、旨揭研習時間: 109 年 7 月 17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10 分;研習地點:桃園特殊教育學校(地址:桃園區德壽街 10 號)1 樓視聽教室。
四、本案報名方式:請於 109 年 7 月 3 日(星期五)以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網址: http://special.moe.gov.tw)→研習報名→桃園市→學年(108)、登錄單位(桃園特殊教育學校)報名,報名結果請逕行上網查詢,不另函通知。
五、參加人員研習期間請學校依「教師請假規則」等相關規定,在不影響各校暑假校務運作原則下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 6 小時。
六、另桃園特殊教育學校停車位有限,請共乘或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前往該校。
七、隨文檢送研習實施計畫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