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選主題:
本屆以「勇氣˙信念」為主題,表達無論面對任何困境與考驗,國軍始終堅守崗位,無畏犧牲奉獻,進而克服重層挑戰,矢志用行動證明國軍永遠是國家最堅實的守護者,保衛家園與人民的承諾與信念,永不改變,展現國軍的價值與提升優質形象,再創光榮典範。
甄選對象:
一、國軍組:
(一)國軍現役官、士、兵及各軍事院校學(員)生。
(二)國防部所屬各單位文職、聘雇人員、軍事訓練役及替代役男。
(三)教育部所屬各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之軍訓教官。
(四)現役軍人之配偶及尚在撫卹中之國軍遺族。
(五)具有後備軍人身分者(退伍日期起 8 年內始可參加,其餘人員請報名參加「社會組」甄選)。
二、社會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社會人士、國內高中、職(含)以上學校學生。
甄選類別:(5 大類 15 項,作品類別、規格如附件 1)
一、美術類:國畫、書法、西畫、漫畫、攝影等 5 項。
二、文字類:報導文學、短篇小說、短片劇本等 3 項。
三、音樂類:軍事歌曲、勵志歌曲等 2 項。
四、多媒體類:微電影、形象廣告、軍事新聞報導等 3 項。
五、設計類:文創品設計、軍事模型設計項等 2 項(不分組別)。
報名及送件作業:
一、報名方式:
(一)國軍組:除軍訓教官外,由各一級單位統一造冊報名(作品清冊及編號表如附件 2 、 3 ),並向指定受理單位送件(含清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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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表、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及電子檔光碟乙片),部外單位軍職人員配偶,由所隸單位完成相關資格審查後統一報名。
(二)社會組:逕自向指定受理單位送件(含申請表、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電子檔光碟乙片),各指定受理單位收件後,統一造冊送交國防部心理作戰大隊及青年日報社(作品清冊及編號表如附件 4 、 5)。
(三)每人參加項目不得超過 2 項,各項以 1 件為限,參加甄選之作品,須填註申請表 1 份(如附件 6-8),連同作品送審,並浮貼 1 吋半身照片 1 張,凡填寫不完整者,不受理報名。
(四)為維護創作者權益與國防部運用得獎作品效益,參賽者均須填寫「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如附件 9),未滿 18 歲須由法定代理人同意簽章,未填寫者將不納入評選。
(五)軍訓教官列屬國軍組,惟報名方式比照社會組,並由各區承辦人協助分類。
二、作品受理單位及收件時間:(逾期不予受理)
(一)評審收件:(僅美術類辦理初評)
1 、國軍組:除軍訓教官外,採統一送件,個人送件不予受理,收件日期於 109 年 7 月 31 日(星期五)止。
(1)美術類:國防部心理作戰大隊(承辦人:鄭向均上尉,電話: 02-28947754#234 ,地址:北投郵政 90031 號信箱)。
(2)文字類:國防部青年日報社(承辦人:劉郁芬小姐,電話: 02-23222722 轉 5010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信義路一段 3 號 B 棟 2 樓業務部)。
(3)音樂類:國防部心理作戰大隊(承辦人:張韶芹上士,電話: 02-28947754#224 ,地址:北投郵政 90031 號信箱)。
(4)多媒體類:國防部心理作戰大隊(承辦人:蔡雙安上尉,電話: 02-28947754#222 ,地址:北投郵政 90031 號信箱)。
(5)設計類:國防部心理作戰大隊(承辦人:葉佳汶上尉,電話: 02-28947754#222 ,地址:北投郵政 90031 號信箱)。
2 、社會組:收件日期至 109 年 8 月 2 日(星期日)止,受理時間均以郵戳為憑。
(1)美術類:
甲、北區(臺北、基隆、桃園地區):空軍司令部(承辦人:徐輔君中校,電話: 02-25320373 ,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 387 號)。
乙、中區(新竹、苗栗、臺中、彰化、南投地區):憲兵 203 指揮部(承辦人:許毓焄上尉,電話: 04-22222337 轉 591105 ,地址:臺中市東區南京路 121 號)。
丙、南區(雲林、嘉義、臺南、高雄、屏東地區):
A 、雲林、嘉義、臺南:海軍教準部(承辦人:江俊宥少校,電話: 07-5853284 ,地址:左營郵政 90234 號信箱)。
B 、高雄、屏東:海軍保指部(承辦人: 張銘豪上尉,電話: 07-5887174 、 07-5813141#784498 ,地址:左營郵政 90187 號信箱)。
丁、東區(宜蘭、花蓮、臺東):
A 、宜蘭:宜蘭縣指揮部(承辦人:張又文中校,電話: 0932-493676 ,地址:宜蘭市金六結路 236 號)。
B 、花蓮:花蓮縣指揮部(承辦人:楊邦傑中校,電話: 0932-493694 ,地址:花蓮市北濱街 105 之 1 號)。
C 、臺東:臺東縣指揮部(承辦人:李政賢中校,電話: 0932-493752 ,地址:臺東市中興路三段 69 巷 100 號)。
戊、外、離島(金門、馬祖、澎湖地區):
A 、金門:金防部(承辦人:李昀上尉,電話: 082-332863 ,地址:金門郵政 90675 附 8 號信箱)。
B 、馬祖:馬防部(承辦人:李裕信上尉,電話: 0836-25435 ,地址:馬祖南竿郵政 90663 附 5 號信箱)。
C 、澎湖:澎防部(承辦人:萬博寧上尉,電話: 06-9266200 ,地址:澎湖馬公郵政 90660 附 4 號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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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上述各區收件單位請於 109 年 8 月 10 日(星期一)前將作品送達國防部心理作戰大隊綜辦(承辦人:鄭向均上尉,電話: 02-28947754#234 ,地址:北投郵政 90031 號信箱)。
(2)文字類:國防部青年日報社(承辦人:劉郁芬小姐,電話: 02-23222722 轉 5010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信義路一段 3 號 B 棟 2 樓業務部)。
(3)音樂類:國防部心理作戰大隊(承辦人:張韶芹上士,電話: 02-28947754#224 ,地址:北投郵政 90031 號信箱)。
(4)多媒體類:國防部心理作戰大隊(承辦人:蔡雙安上尉,電話: 02-28947754#222 ,地址:北投郵政 90031 號信箱)。
(5)設計類:國防部心理作戰大隊(承辦人:葉佳汶上尉,電話: 02-28947754#222 ,地址:北投郵政 90031 號信箱)。
(二)美術類複評收件:
1 、初評入圍者由受理單位個別通知檢送作品至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文宣心戰處(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 409 號)參加複評,送件時間依實際審查期程另行通知,逾期視同放棄。
2 、請依複評送件規格妥適包裝,作品於郵運過程中發生之損毀由作者自行負擔。
3 、作品背面右上角請註明報名類(項)、作品名稱、創作年份、作者姓名及聯繫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