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利衝法)於 107 年 12 月 13 日修正施行,由於新制規範修正幅度頗大(如:擴大關係人範圍、新增補助交易行為之限制及身分揭露機制等),監察院前已舉辦多場法令宣導說明會,為達積極多元宣導說明新制內容,監察院爰錄製相關宣導影片共 6 部。
二、前揭宣導影片包括: 1 、利衝法規範對象-公職人員及關係人; 2 、利益與利益衝突迴避; 3 、假借職權圖利與關說請託圖利之禁止; 4 、補助與交易行為之原則禁止及例外允許; 5 、機關注意事項-基本資料通報、迴避情形彙報及補助交易身分關係公開; 6 、利衝資料通報及補助交易公開系統簡介-操作說明及常見錯誤。
三、宣導影片點閱路徑: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業務資訊>宣導資料>影音資料>利益衝突迴避(https://sunshine.cy.gov.tw/News.aspx?n=29&sms=8865&_CSN=2)。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09.7.30 日桃教政字第 1090067534 號函)